大赛章程
Contest rules
2025年法中青少年国际艺术大赛章程

大赛及展览细则

  

日历:   
报名时间: 由25/09/2024至28/02/2025   
作品评选时间: 由10/03/2025至20/03/2025   
展览时间:   
罗浮宫卡鲁塞尔展厅: 由05/04/2025至07/04/2025   
普里瓦市政厅画廊: 22/04/2025至10/05/2025   
三亚市群众艺术馆: 2025   
展览地点:   
卢浮宫卡鲁塞尔展厅,99 Rue de Rivoli,75001 Paris   
普里瓦市政厅画廊,place andréMalraux 07000 Privas   
中国深圳

  

第一条 大赛简介

  

法国普里瓦市政府和成立于法国里尔的法中文化艺术促进会共同组织这次主题为“科技与自然”的大赛和展览,这次大赛的优秀作品将在2025年04月05-2025年08月30日在卢浮宫卡鲁塞尔展厅、普里瓦市政厅画廊和中国深圳展出,卡鲁塞尔展厅展览开幕式将于2024年04月05日19时举行,普里瓦市政厅画廊展览于2025年4月22至2025年5月10号,三亚市群众艺术馆开幕式于2025年举行。参赛规则及详情将可以在网站http://www.frcnart.com/上了解。   

第二条 大赛目标

  

本次以“自然与科技”为主题的青少年绘画大赛,旨在提高年轻一代对自然与科技之间复杂而互联关系的认识。通过邀请参赛者以艺术形式探索这一主题,我们希望鼓励年轻人思考科技对自然环境的影响,以及自然如何激发科技创新的灵感。   
本次比赛还旨在促进中法两国之间的文化交流,帮助两国的年轻人通过艺术创作表达他们对世界的独特视角。通过汇集反映自然与科技互动的多样化艺术作品,我们希望创建一个促进相互理解、国际合作以及年轻人生态意识的平台。   

展览主题 “运动与我-奥运精神”
  
“自然与科技”少儿艺术展览旨在通过艺术的形式,邀请小朋友们共同探索和表达我们生活中两股不可或缺的力量:自然与科技。自然是大地、植物、动物和一切生命的家园,它孕育了万物,维系着我们的生活;而科技代表着人类的智慧、创新与进步,帮助我们改善生活、开创未来的无限可能。这两者看似对立,却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和社会发展中交织在一起。   
随着人类社会的不断发展,自然与科技的关系变得越来越复杂。一方面,科技通过发明创造,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和利用自然资源,同时改善人们的生活质量;另一方面,科技的快速发展也对自然环境带来了压力,资源过度开发、环境污染等问题成为全球关注的焦点。因此,如何在推动科技进步的同时保护自然环境,成为现代社会亟待解决的课题。   
在这一展览与大赛中,我们希望通过小朋友们的艺术作品,引发大家对自然与科技这对“矛盾体”关系的深入思考:   
自然与科技是对立的,还是可以和谐共存的?我们应该如何正确对待它们,才能在科技飞速发展的同时,实现对自然的尊重与保护?   
通过孩子们的眼睛和创造力,展示自然与科技如何在矛盾中相互交织、共同塑造了我们所生活的世界,并为未来寻找一种平衡的可能性。   
展览不仅希望鼓励孩子们表达他们对自然与科技的独特见解,还希望通过他们的创作,启发观众思考我们在当今时代应当如何与自然共生、如何通过科技的力量推动可持续发展。展览最终的目的在于通过孩子们天真、富有想象力的艺术作品,帮助社会更好地理解自然与科技的共存之道,激发大家对未来世界的责任感与行动力。   

第三条 参赛条件

  

• 本次比赛面向4至21岁的青少年。   
• 参赛者需提交参赛申请材料(可在网站http://www.frcnart.com/下载)。   
• 参赛申请材料应包括:   
一份申请表,填写姓名、简短的个人简介。   
一份作品说明表,应包含作品名称、年份、尺寸、创作方式等信息。   
• 比赛分为五个不同的年龄组:4-6岁、7-10岁、11-14岁、15-17岁、18-21岁。   
• 作品尺寸为A3。创作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素描、水彩、油画或其他平面的绘画作品。   
• 参赛费用为人民币198元。   
• 参赛者同意免费授权其作品由主办方在纸质媒体(报纸等)和数字媒体(包括但不限于Facebook、Instagram、LinkedIn、展览网站等)上发布,以促进比赛的宣传。   

第四条 大赛评选方式

  

作品提交后,将由评委团进行评审。评委选出优秀作品在卢浮宫卡鲁塞尔展厅、Privas市政厅画廊、深圳画廊。   
所有参与卢浮宫卡鲁塞尔展厅展览的作者都有机会获得证书、奖牌和奖状作为荣誉奖励。   
本次比赛共设有四十五个大奖,包括十五个评审团大奖,十五个最佳潜能奖,以及十五个创意奖。   

大赛评委团

  

评委团主席:   
Patricia Marszal,里尔学区视觉艺术教育督导员   
Inspecteur pédagogique régional d’Arts Plastique de l’académie de Lille   
评委:   
Veronique CHAIZE,法国Privas市文化事务部部长   
déléguée en charge de la CultureàPrivas   
Ji Songlin,旅法造型艺术家   
Artiste Plasticien en France   
HervéLesieur,北加莱高等美术学院教授   
Professeur d’enseignement artistiqueàl’Ecole Supérieure d’Art de Tourcoing   
Guillaume Paris,巴黎美院教授   
Professeur d’enseignement artistiqueàl’Ecole des Beaux Arts de Paris   
Isabelle PILLET,法国西部及北部大区中文教育总督学   IA-IPR Langues Vivantes,spécialitéchinois Académie de Rennes Extensions dans les académies d’Amiens,Lille,Nantes,Normandie,Orléans-Tours.   

第五条 保险

  

主办方将购买运输保险(包含作品从中国到法国的运输)。   
主办方将负责展览保险,自作品到达展览地点开始,直到展览结束。   
所有在本次展览之外的其他公共空间展出的作品将不受保险保护。

  

第六条 运输

  

对于中国作者,作品将在中国深圳市宝安区福城万达广场3019A地址进行收集,从中国到法国的运输将由主办方负责,并由专业运输公司提供保障。   
对于海南区域作者,作品将有海南省三亚市群众艺术馆进行收集,统一运输至组委会中国办事处。   
对于法国作者,作品将由展览场地进行收集。对于获奖者,作品将在里尔进行收集,并由主办方负责从里尔运送到卢浮宫展览中心和普里瓦展览空间,同样由专业运输公司提供保障。   
作品的挂展和展示设计将由主办方负责。   
在挂展前,作品将存放在艺术品运输公司的安全仓库,并在里尔的安全室内保存。所有展出的作品必须在整个展览期间保持在指定位置。

  

第七条 展览后作品的归属和出版

  

展览后将举行义拍,70%的收入将捐给国际儿童基金会,30%的收入将归创作者所有。   
• 作品集出版:前100件入选作品将集结成册,正式出版。每位作品入选的获奖者将免费获得一本。   
• 作品将不会返还给作者。如果作者希望收回自己的作品,可以向主办方申请返还,但需要自行支付邮寄费用。

  

第八条 主办方

  

•法中文化艺术促进会   
N°RNA: W595041728   
N°Siret: 922908918   
大赛组委会:Christeen BENEFICE,Véronique CHAIZE,SongLin JI,Isabelle PILLET,Song LENG,Patricia MARSZAL,SiHan WANG.

  

第九条 大赛支持和赞助机构

  

卢浮宫卡鲁塞尔展厅   
法国普里瓦市   
法国阿尔代什省政府   
肖维岩洞博物馆

  

第十条 允许发行及翻印权

  

如创作中有第三方参与,每位参赛者必须在提交申请之前,需从可能以任何方式参与作品创作的第三方获得允许发行及翻印权和/或图像权的转让。如未能履行此义务,则主办方的不以任何方式承担责任。参赛者同意无偿向主办方转让其对作品及翻印其作品拥有的允许发行及翻印权,目的是用于与主办方法相关的宣传或报道,且不涉及商业用途。   
该转让适用于所有传播媒体和所有有效期限。在传播、翻印或使用创作者的作品时,将标注其身份和允许发行及翻印权声明。

  

第十一条 图像权

  

创作者同意无偿地、不设任何条件地、仅限非商业用途地向主办方转让其作品版权,用于与展览和主办方其他的宣传活动。   

第十二条 主办方的权利

  

在必要的情况下,主办方保留随时停止、暂停或中断展览及其后续活动或参与的权利。此外,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展览过程中出现问题,无论是因为网络或技术供应商引起的网络故障、损失、延迟或技术违规、人为失误、信息技术或其他任何性质的问题,导致某件作品未能及时接收并因此未能被考虑参展,主办方也不承担任何责任。在展览过程中,主办方不承担任何直接或间接的作品损坏责任。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条款

  

参赛、参展选手承诺遵守现行法律法规和本规定的规定。任何违反本规定中一项或多项规定的参赛选手将无法参加本次展览。参展选手将受到法国关于游戏和竞赛的法律法规约束。   
可能涉及本规定的任何争议必须在参加展览的最后期限之后30天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发送到以下电子邮箱地址:acfc0113@gmail.com。如果在本规定的应用、执行或解释方面存在持续的分歧,并且没有达成和解协议,则争议将提交给Lille的有管辖权的法院。

  

第十四条 个人信息保护

  

所有参与者(包括参赛者、观众、媒体等)提供的信息将进行电脑处理,用于参展者信息管理和统计目的。根据1978年1月6日法国有关计算机、档案和自由的法律,特别是第39和40条,参展者有权访问、修改、更正和删除与自己有关的个人信息和数据。参展者可以通过向主办方发送邮件行使这项权利,或者反对这些电脑处理的信息。   
参展者的信息将根据法国有关计算机、档案和自由的1978年法律进行处理。该法律保障了参展者在个人数据方面的一系列权利。   
因此,参展者有权访问、修改、更正或删除与自己有关的数据。他们也可以反对使用电脑处理这些数据。   
为行使这些权利,参展者可以通过邮件向中国文化协会提出申请,该协会负责处理数据。申请中应明确有关数据并提供必要的身份证明。对于所有的申请,法中文化艺术促进会将在最长两个月的时间内回复。   
需要强调的是,收集的数据只于管理展览和统计目的。任何其他用途都是被禁止的。